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
黑白一寸半免冠近照4张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表登记1份
单位简历证明材料1份
2.报名时间 截至2007年9月
二、申报标准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
培训及考试费用:5380元/人(含午餐费、培训费、串讲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费、综合评审费等)
四、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
1.掌握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选拔、薪酬管理、劳工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系统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企业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使参训的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目标
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
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六、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七、课程设置
所有课程理论联系实际,辅助学员考试及提高实际应用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1、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绩效管理
5、薪酬与福利管理
6、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
7、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答辩
8、案例分析
9、考前辅导串讲
八、证 书
统考合格者,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九、培训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本中心是天津市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与考核的唯一试点。考试时间为11月份。
开课时间详见课表
课程名称 班别 开课时间 上课时间 收费标准(元)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第 1 期 9月23日 周六全天 5380(含午餐费、培训费、串讲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费、综合评审费等)
十、课 表 点击进入
十一、报 名 表 点击下载
十二、网上报名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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